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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2-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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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第2批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的第14項問題已整改完成,并通過核查驗收。根據《安徽省生態環境問題整改工作實施辦法》要求,現將該問題整改完成情況公示如下:
一、整改問題
蕪湖海螺水泥有限公司100萬噸骨料項目于2015年建成投產,至今尚未取得立項、環評、土地等方面的審批手續。
二、整改實施主體
蕪湖海螺水泥有限公司
三、重點措施
1.嚴格按照環境保護法等法律法規要求,在100萬噸骨料項目未取得環評等批文權證前,該項目繼續維持停產整改狀態。
2.根據國家環境保護法、環境影響評價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完善骨料項目立項、環評、土地等方面批文權證并取得批復,確保項目合法合規。
四、目標任務
骨料項目相關環保批文權證完善、合法。
五、完成時限
2022年12月
六、整改完成情況
嚴格按照環境保護法等法律法規要求,落實項目停產整改。積極與環保主管部門溝通,加快項目相關權證手續辦理。2021年10月19日完成蕪湖海螺100萬t/a水泥原料綜合利用工程項目建設項目登記備案,項目代碼為2110-340222-04-01-340357。2021年11月26日取得批復《關于蕪湖海螺水泥有限公司100萬t/a水泥原料綜合利用工程項目節能報告的審查意見》(發改產業[2021]336號),2022年6月6日取得批復《關于蕪湖海螺水泥有限公司100萬噸水泥原料綜合利用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審批意見》(繁環審[2022]27號),2022年8月14日取得工業用地不動產權證書,確保骨料項目合規合法生產。
如對該問題整改完成情況有異議,請在公示期間(2022年8月29日至2022年9月9日,共10個工作日)向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反映。
監督電話:19905531603
電子郵箱:502103968@qq.com
2021年第2批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的第21項問題已整改完成,并通過核查驗收。根據《安徽省生態環境問題整改工作實施辦法》要求,現將該問題整改完成情況公示如下:
一、整改問題
淮南海螺水泥有限責任公司應急預案中缺少助磨劑泄漏風險防范的相關內容,助磨劑罐區未設置圍堰。
二、整改實施主體
淮南海螺水泥有限責任公司
三、重點措施
1.進一步完善公司的環境應急預案,增加助磨劑泄露風險防范相關內容。
2.根據磨劑罐體容積,按照危化品事故圍堰建設標準要求,落實助磨劑罐區圍堰建設,消除助磨劑泄露風險。
四、目標任務
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內容全面,助磨劑防外溢措施有效。
五、完成時限
2022年7月
六、整改完成情況
1.公司結合標準規范要求對助磨劑罐區設置圍堰與事故池,于6月20日完成項目施工。
2.公司組織對《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進行修訂,增加助磨劑泄漏風險防范的相關內容,于7月25日報縣生態環境局完成備案。
如對該問題整改完成情況有異議,請在公示期間(2022年8月29日至2022年9月9日,共10個工作日)向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反映。
監督電話:19905531603
電子郵箱:502103968@qq.com
2021年第2批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的第25項問題已整改完成,并通過核查驗收。根據《安徽省生態環境問題整改工作實施辦法》要求,現將該問題整改完成情況公示如下:
一、整改問題
宿州海螺水泥有限責任公司在線量程設置不準確,顆粒物的量程應設置為0-20mg/m3,實際設置為0-100mg/m3,NOx的量程應設置為0-200mg/m3,實際設置為0-133mg/m3,不符合污染物自動監控管理要求。
二、整改實施主體
宿州海螺水泥有限責任公司
三、重點措施
按照《安徽省污染源自動監控管理辦法(試行)》、《關于做好重點點位自動監控安裝聯網相關工作的通知》等規范要求,對現有在線監測設備進行升級,根據公司的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合理設置在線監測設備量程,確保滿足相關規范要求,監測數據真實、有效。
四、目標任務
在線監測設備配置、參數設置滿足《安徽省污染源自動監控管理辦法(試行)》等規定。
五、完成時限
2022年7月
六、整改完成情況
按照規范要求,公司對兩臺窯在線監測設備進行了升級改造。2022年7月份完成對1#、2#在線監測設備數據比對監測驗收及聯網工作,顆粒物的量程設置為0-15mg/m3,NOx的量程設置為0-200mg/m3,SO2量程設置為0-100mg/m3,在線監測設備配置、參數設置滿足《安徽省污染源自動監控管理辦法(試行)》要求。
如對該問題整改完成情況有異議,請在公示期間(2022年8月29日至2022年9月9日,共10個工作日)向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反映。
監督電話:19905531603
電子郵箱:502103968@qq.com
2021年第2批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的第37項問題已整改完成,并通過核查驗收。根據《安徽省生態環境問題整改工作實施辦法》要求,現將該問題整改完成情況公示如下:
一、整改問題
淮北相山水泥有限責任公司滂汪山礦區東側、南側、西側邊坡修復治理緩慢,長期處于裸露狀態,水土保持不到位;黃山礦區觀景平臺區域部分邊坡未覆土復綠,進入礦區道路一側山體崩塌,未及時進行治理。礦區未按礦山開發利用方案設置采場排水溝和邊坡排水溝、截水溝,礦區淋溶水溢流外環境的現象較為普遍。
二、整改實施主體
淮北相山水泥有限責任公司
三、重點措施
1.根據礦山生態恢復治理方案的相關措施要求,積極推進礦山生態恢復治理工作,礦區內的邊坡裸露區域進行土方覆蓋,并播撒草籽種植樹苗,定期灑水噴灌,確保成活率。
2.優化生產組織管理,對礦區道路山體崩塌處進行清理和削坡處理,相關物料全部用于生產,徹底解決山體崩塌風險。
3.在各采場臺段規范設置排水溝、截水溝以及雨水沉淀池,將山體淋溶水分級沉淀,并定期監測PH和懸浮物。
四、目標任務
礦山生態環境保護及生態修復滿足相關規范要求。
五、完成時限
2022年8月
六、整改完成情況
1.公司積極落實礦區生態修復治理,通過邊坡覆土、播撒草籽、種植樹苗等措施落實邊坡綠化。滂汪山礦區邊坡已完成覆土綠化工作,黃山礦區觀景平臺區域及相關邊坡已覆土復綠。
2.通過調整生產組織,對礦區道路一側山體崩塌治理,對坍塌段進行削坡處理,物料用于生產,目前坍塌段已削坡降段為50平臺。
3.在各采場臺段規范設置排水溝、截水溝以及雨水沉淀池,將山體淋溶水分級沉淀,并定期監測PH和懸浮物,水質符合要求。
如對該問題整改完成情況有異議,請在公示期間(2022年8月29日至2022年9月9日,共10個工作日)向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反映。
監督電話:19905531603
電子郵箱:502103968@qq.com
2021年第2批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的第43項問題已整改完成,并通過核查驗收。根據《安徽省生態環境問題整改工作實施辦法》要求,現將該問題整改完成情況公示如下:
一、整改問題
宿州海螺水泥有限責任公司危廢臺賬記錄不準確,現場稱重,實際庫存量少于臺賬記錄的數量。
二、整改實施主體
宿州海螺水泥有限責任公司
三、重點措施
進一步加強公司危廢相關管理,對進出庫的危廢規范開展稱重并精確記錄,確保危廢進出庫相關臺賬記錄準確、規范,料賬一致。
四、目標任務
危廢相關管理滿足規范要求。
五、完成時限
2021年9月
六、整改完成情況
針對危廢臺賬記錄不準確,現場稱重,實際庫存量少于臺賬記錄數量的問題,宿州海螺立即采購一臺電子稱重式油桶搬運車,對交至危廢庫的危廢品進行稱重,確保了臺賬準確,料賬一致。
如對該問題整改完成情況有異議,請在公示期間(2022年8月29日至2022年9月9日,共10個工作日)向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反映。
監督電話:19905531603
電子郵箱:502103968@qq.com